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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准备及自查阶段情况的通报

晋国税政发(1999)8号颁布时间:1999-05-11

     1999年5月11日 晋国税政发(1999)8号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省局部署,全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第一阶段--准备及自查阶段,从3 月1日开始,至3月30日基本结束,各地能够按照省局要求积极做好检查准备,发 动企业自查,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准备及自查实施情况 为了迈好大检查工作第一步,全省上下对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开展 动员、培训;对外进行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着重发动企业自查。2月27日全省 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会议之后,省局成立了由李思温局长任组长的检查领导组, 下发了检查实施方案。各地高度重视,相应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领导组,明确主 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如吕梁地区国税局三次召开会议,召集八个县 (市)局长、科长和所长共同研究,精心制定检查方案;长治市国税局结合实际,将 石油、电力、医疗等重点行业列入检查范围。在此基础上,各地以明确政策、把握精 神为核心,层层召开动员员会,培训会或专门下文传达有关政策。太原市国税局、临 汾地区国税局3月8日率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并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由税政、征管、 稽查等专业部门讲政策、讲检查方法、讲处理程序等,随后下文就有关问题的处理进 行明确,并发出明传电报要求各县(市)加快落实检查部署。与此同时,全省上下采 用多种形式对外进行宣传、发动。省局先后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国税务报》山西电 视台等新闻媒体和省政府《晋政信息》向全社会宣传、反映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和内 容,并编印《山西国税信息》专刊(目前已发出11期)及时反映全省检查情况。大 同市国税局通过报纸、电视刊登、播发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自查通知,以最快速度 通知了纳税人;晋城市国税局在宣传发动中突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晋中 地区国税局采取下户通知、板报通知、电视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检查布置到每一 户被查企业;太原市国税局还编发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专刊"进行报导宣传。 通过宣传、发动,全省共有30618户企业进行了自查,其中有问题企业29 00户;自查应补税款5588.15万元,已入库税款2971.35万元,入库 率达53.17%,自查取得一定成效。全省自查情况如下: 地 市  自查  有问题  自查应     已入库   入库率 名称  户数   户数 补税款     税款  % 太原 2897 571 1125.28 560.75 63% 临汾 1518 293 859.5  644.6 75% 运城 8118 860  63.94  324 42.4% 朔州 353 97 608   101 17% 晋城 2348 208 592 347 59% 长治 3671 122 414.32 376.28 78.75% 吕梁 1203 289 399.2 102.21 25.6% 忻州 2223 110 261.3 159 60.8% 晋中 2316 148 216 164.3 76% 大同 2694 127  215 102 47.44% 阳泉 3263 71 125.51 88.01 70.12% 省直 14 4 8.1 2.2 30% 总计 30618 2900 5588.15 2971.35 53.17%   二、存在的问题 在准备及自查阶段,由于全省上下做了大量工作,大检查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存 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各地市之间检查进展不平衡。有些地市动手早,行动快, 力度大,效果好,能按照省局要求的进度完成本阶段工作;有些地市重视不够,行动 迟缓,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二是自查效果不明显。表现为一些单位自查走过场、 图形式,不讲求效果,没有真正发动纳税人深入自查,有的仅仅是将自查通知发出了 事,不督促、不落实;自查查补税款少,没有达到其应有的规模。三是信息反馈不够。 突出表现是,一些地方未能按省局要求上报自查报告,个别地方甚至不知省局要求上 报自查报告。按时上报自查报告的地市是:临汾、晋中、阳泉、忻州、晋城、朔州、 吕梁、长治、太原。省局认为,根本问题是一些地方领导对检查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没有按照省局要求将检查当作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思想不到位,精力不到位,措施 不到位,效果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下一步检查工作的健康开展,需 要下大力气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目前,全省组织收入形势十分严峻,进一步加强检查工作,解决检查中的突出问 题刻不容缓。为此,省局要求:第一,要对前一段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要对照省 局要求,找出问题,找出差距,找出不足,对症下药,制定措施;要总结经验,发现 和推广被检查实践所证明的有益做法。对检查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力予以肯定 和表彰;对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按规定处理。第二,要认真贯彻执行 省局《关于抓紧抓好全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晋国税办发(1999) 14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晋国税明电(1 999)8号)。特别是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围绕检查效果,加大 检查力度,加大组织入库力度,加大考核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大督查力度; 要在找差距、定措施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性,鼓足干劲,再接再 厉,全力以赴搞好下一步检查工作。 为了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省局拟于近期召开全省会议,听取各地检查情况汇报, 研究解决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指导全省检查工作开展;省局大检查办公室 将加大督查力度,继续通报各地的检查进展情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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