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5]112号颁布时间:2005-05-28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