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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5]89号颁布时间:2005-11-04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5]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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