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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冀国税发[2004]111号颁布时间:2004-07-06

     2004年7月6日 冀国税发[2004]11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请及时反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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