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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5]113号颁布时间:2005-03-28

     2005年3月28日 冀国税函[2005]113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 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 欠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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