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石家庄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

石国税发[2004]179号颁布时间:2004-09-02

     2004年9月2日 石国税发[2004]179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 (石政发[2004]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本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 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结合市政府文件学习贯彻。 附件: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