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定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冀地税函[2004]212号颁布时间:2004-09-21

     2004年9月21日 冀地税函[2004]212号 保定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保定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 示》(保地税发[2004])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保定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新增50万只铝合金轮毂铸造车间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 目,国产设备投资4029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 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同意其所需的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抵免年度 从2004年算起。   该项目所需的国产设备是指《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表》(见 附件)中列明的项目和名称。请你局按照《河北省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 税审核管理办法》(冀地税发[2000]62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抵免比例和 抵免年限,以国产设备的实际购置时间和投资额,确定不同年度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额, 在规定期限内抵免。并注意对抵免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向省局反馈,切 实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 附件: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表(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