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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扩大退税国产品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3]62号颁布时间:2003-11-28

     2003年11月28日 冀财税[2003]62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各隶属海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扩大退税 国产品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财税[2003]201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中国免税品(集团)总公司扩大退税国产品 经营范围和简化退税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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