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通知(一)
冀国税发[2003]55号颁布时间:2003-04-07
2003年4月7日 冀国税发[2003]5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元月我省广域网升级改造已经完成,形成了联通省、市、县(市、区)
国家税务局和税务所的高速网络信息通道,为征管数据的县级集中创造了条件。为了充
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税收管理,强化征管质量考核,为多元化报税创造更好的条件,
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不包括唐山市、石家庄市)实施河北国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
数据县(市、区)局集中(以下简称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范围和方式
(一)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范围。鉴于我省部分市局尚未全部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集中到一个办税厅征收,网络和设备配置高低不一,新的网络节点没有覆盖全部税务所
的实际情况,征管数据县局集中作为现阶段征管信息化建设的一个主要目标,实施过程
可以不搞一刀切、强行划一,但各有关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分步、
分批的方式,努力实现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有条件实施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市,要全
部实现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暂不具备条件全部实现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市,要在县局
和有网络节点的税务所间实现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逐步创造条件实现征管数据的完全
县局集中。已经实行征管数据县级集中的单位,要对照省局本次通知要求进行完善,确
保征管数据县级集中的质量。
(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方式。取消以税务所、稽查局、办税服务厅分散存放数
据的方式,实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后,县(市、区)局、税务所、稽查局、办税服务厅
与征管软件数据库服务器同址办公的,通过局域网直接访问数据库;未同址办公,但设
有网络节点的,通过广域网络访问数据库;没有网络节点的税务所通过其他方式访问数
据库。
(三)征管数据县局集中,未设节点税务所进行数据集中的处理方式。有条件实现
征管数据全部县局集中的市局,对于没有设网络节点税务所的数据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
式进行数据的县局集中。一是通过电话拨号上网形式实现与县级局的联网,操作征管软
件数据库。为降低费用,拨号只在税务所需要操作征管软件数据库时在线,其他时间离
线。二是没有网络节点的税务所的申报征收数据及有关事项的录入到就近的有网络节点
的税务所进行录入。三是税务所税款进行申报征收,按规定时间缴入国库后,定期到县
级局集中录入。
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原则
(一)申报征收权逐步集中到县级局。随着简易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银行
划缴税款等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的推进,税款申报征收信息将大量集中到县局处理,必
将实现由纳税人的集中申报缴税到征管数据的集中的转变。目前,我省大多数县级局已
经将一般纳税人集中到县局办税服务厅统一征收。多元化申报推广后,个体双定户、核
实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缴税信息也将由县局统一处理,信息县局集中的基本格局
已经形成。大量的申报征收信息集中后,税务所的申报征收职能将发生重大的调整,税
务所将只负责零散税收、查补税款、发票代开征税和没纳入多元化报税系统纳税户的税
款征收等零星税收的征收任务。税务所的工作重心进一步转移到了户籍管理、税源监控、
定额管理、税款催缴催报等税收管理上来。
(二)税务登记录入、修改权集中到县级局
为了保证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质量,最大限度地保证现有征管软件运行的效率,扬
长避短,尽可能多的避免因征管软件多头操作、误操作所带来的错误,充分发挥现有征
管软件的作用,真正规范税务机关对停业、注销、非正常户和定额调整的管理、严格审
批手续,规范操作,从根本上扭转征管基础数据混乱的不良局面,实行征管数据县局集
中(包括部分集中)的单位,要将税务登记录入、修改权限集中,即可集中于县级局,
也可以由县级局指定并集中到一个办税服务厅。无论最终审批权在哪个部门,负责税务
登记集中录入和修改的人员都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及时、完
整。
(三)征管质量考核集中到县级局
为了加强税收管理质量,我省在现有征管软件上开发运行了征管质量考核软件,受
征管数据库所级存放模式、征管软件原有功能、征管质量考核软件运行原理和使用单位
查询需要等因素的制约,造成了现有征管软件条件下的征管质量考核经常出现一些难以
解决的问题,如征管软件中正常户变为注销户,注销户变为正常户问题。为了比较彻底
地解决这些问题,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减少征管质量考核软件对征管软件
操作的影响,征管数据县局集中后,将改变对征管质量考核软件的操作方式,征管质量
考核的操作集中到县级局,专人负责对征管数据库的操作,并将征期考核结果和月份考
核结果另行保存,并能够逐级上传到市局、省局,实现征管考核的自动化。所有需要查
询考核结果的部门和个人,不再直接操作数据库,只进行考核结果的查询。
三、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要求
(一)充分认识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重要意义,征管数据的县级集中,是我省征管
信息化建设的一次重要的质的飞跃,并将为我省的税收征管格局带来重要的变化:一是
极大地方便多元化报税的推广。多元化报税软件与现有征管软件有着密不可分的紧密联
系,承担着为征管软件采集申报征收信息的重要任务,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减少了多
元化报税软件与征管软件联接的层次和数据交换的环节,降低了基本信息的提取与申报
征收信息装入的次数,符合了多元化报税开展过程中,税收复合型人才(既懂业务,又
懂信息技术)不足的实际情况。二是规范了税收管理,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征管
数据的县局集中,进一步加大县级局对税务所的监控力度,减少执法随意性和操作随意
性,加强了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规范了税收行政执法行为,有利于征管质量考核,并为
征管质量考核结果的市级和省级集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有效地减少数据库维护的工
作量,避免由于数据通讯失败造成的数据不准确的问题。三是有利于CTAIS 的推广应用。
CTAIS 的推行是以市局为单位建立数据库,需要对岗责体系和税收工作流程进行业务重
组,需要进行各种税收数据进行准备,而这次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正是规范基础工作,
强化数据质量,为推行CTAIS 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领导,密切联系。为了确实搞好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请各有关市局成
立由主管局长任组长,征管、信息中心、计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领导
小组,统筹征管数据的县局集中工作。鉴于我省部分市局已经进行或正在进行征管数据
县局集中工作,省局对全省的征管数据县局集中工作的时间不作统一安排。为了有效地
协调各市局的推广进度,请已经实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市局,将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
总结报告省局。还没有实行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市局,要拿出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实施
方案报省局,并按月向省局报告征管数据的集中进度。
(三)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强税收管理。征管数据县局集中后,必然会对现有的
税收征管格局进行适当的合理的调整,必然对会过去基层征管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范围、
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进行调整,必然会对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带来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
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征管数
据县局集中的质量。
附件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指导性技术方案
附件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软件》《征管质量考核软件》操作规程
附件一: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征管数据县局集中的指导性技术方案
一、县级局征管软件数据库服务器的配置
县级局征管软件数据库服务器档次普遍偏低,统一数据库后,如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可以采取下面的办法:
一是县级局自行购置服务器;
二是利用高档次的PC机代替服务器;
三是继续使用旧服务器,
服务器上需要安装好winNT 或win 2000操作系统和SQL Server6. 5数据库系
统并增加SQI Server6. 5工作内存、增大tempdb数据库日志、建立数据库索引、定期
清除日志以提高访问数据库的速度。
具体采取哪种方法由各单位自定。
二、建立并形成县级局总数据库(如果原来没有使用汇总数据库)
步骤如下:
第一步:将一个登记户数最多的科所的数据库进行备份,将备份文件在服务器上恢
复,作为合并数据库的基础,以减少合并的工作量。
第二步:规划并增加其他科所的部分代码。
规划原则:管理人员代码编码四位,前两位为科所代码,后两位为顺序号;为统计
乡镇收入,软件中的“乡街”设置成所属乡镇(若需统计“县直”或“市直”收入,乡
街中也可设置成“县直”或“市直”)。
增加代码:增加其他科所的科所代码、管理人员代码、乡街代码、操作人员代码
(操作模块,征管软件的“系统服务”—“代码设置”)。
更改代码:更改杂用表的设置。“当前科所”设置为“98”,单位性质为“3-
双重业务单位”。
第三步:税务登记和考核相关数据的合并
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对登记户数少的税务所可重新在汇总库手工录入的方式产生总数据库的登
记数据,欠税数据和考核相关数据(注销户,正在停业户,非正常户)。
第二种:通过数据通讯的方式上传登记和考核信息形成县局总数据库。
第一步:如果要进行通讯的税务所的科所代码、管理人员代码、乡街代码、操作人
员代码和汇总库设置不同,先通过“更改系统代码.exe”对本所数据库自动调整。
第二步:将企业登记表(qydj)的通讯标志n-k ,n-x 清空(置为null),以便重
新打包通讯。语句:update qydj setn-k=null ,n-x=null
第三步:进行登记、考核的生成和接收。
需要说明的两点:
1. 原各所的数据库要做好备份,以备考核查询
2. 如果原来做过申报数据通讯并且没有发现问题的科所,可将申报数据一并通讯
到汇总库,考核也可在汇总库进行。清申报数据通讯标志的语句是:update a-sb-main
setn-k=null ,n-x=null
update a-hq set n-k=null,n-x=null
三、汇总后需要进一步核实(包括原来使用汇总库的单位)
(一)利用考核软件和征管软件打印下列表格,下发各税务所核对并更改。
正常户明细表(表一)(分析)
非正常户明细表(表二)
企业纳税事项核定明细表(表三)(分所)
个体户双定户核定、定额明细表(表四)(分析)
停业户明细表(表五)
注销户明细表(表六)
缓欠税明细表(表七)(分所)
一般纳税人留抵余额明细表(表八)
一般纳税人期初进项尚未抵扣税款明细表(表九)
核对时注意几点:
1. 根据下发的表格清理、核对纳税户数,按规定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敦
促其办理税务登记。
2. 未录入征管软件的,根据手工资料录入查找不到的纳税户,经有关部门审批后
办理注销或非正常户手续(县市(区)局在审批时,特别注意在一个税务所查找不到的
纳税户,有可能已转到其他税务所)。
3. 核对纳税人基本信息时,一是明确管理员,“乡街”原则上设置成所属乡镇
(区局除外),经营地址市区和县(市)的城区落实到门牌号码,农村落实到自然村,
二是纳税类别(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其他纳税人)认定属实;纳税核定
中纳税人类别、税目与税率,经济类型与入库款项,行业与税目的一致性要一致。
4. 欠税和预缴税款,县(市)区局计财科、税政征管科、办税服务厅、税务所核
实一致后才能填写台账、录入。欠税不能只有余额,欠缴日期落实到日。
5. 超过批准缓缴期限的缓缴税款,按欠税处理,欠缴日期为批准缓缴期限截至日
的次日,欠税数额为批准缓缴期限内未缴纳完毕的缓缴税款。
6. 预缴税款分为三类,出口预缴、法定预缴和其它预缴。“出口预缴”为开具出
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预缴税款,“法定预缴”是政策规定的预缴,如延期申报预缴税款、
代开发票税款、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其它预缴”为虚收税款。
7. “稽查局查补税款初始化统计表”统计的以前年度查补尚未入库的年初余额,
本年所有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已入库和未入库的)。
8. 为录入零散税收和代开发票税款,税务所分别设置自定义户。(操作模块,征
管软件“管理服务”- “开业登记”- “自定义户录入”模块)。零散税收自定义户为
7位‘* ’+ 科所代码+ ‘A 001’,代开发票自定义户为‘* ’+ 科所代码+ ‘A
002’。相应地零散税收、发票代开分别自收汇总。自定义户录入时注意科所代码。
(二)逐户修改征管数据库基本信息
初始化表格填写审核完毕后,在汇总库中修改相应信息。
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修改正常纳税户的登记信息,特别要核对税务所、管理员、乡街、名称、
地址、注册类型、隶属关系、税务登记号、行业、国税发证日期等信息(操作模块:征
管软件“管理服务”- “开业登记”)。
如果发现有其他科所相同的税务登记代码,需要新编代码录入。
第二步:修改正常企业的核定信息。特别要核对注册类型与入库项,纳税人类别、
税目与税率,行业与税目。涉及一般纳税人纳税事项核定按登记岗位规程11、12条
操作。(操作模块:征管软件“申报征收”- “企业纳税核定”)
第三步:修改正常“双定户”的核定、定额信息(操作模块:征管软件:“申报征
收”- “双定户核定”)
第四步:非正常户录入(履行必要的程序和审批手续后)(操作模块:考核软件
“登记率”- “非正常户认定表”)。
第五步:按“登记岗位日常操作规程”规定的方法,录入新核对出的、已办理注销
手续的注销户;以前的注销户,直接在考核软件中将注销日期改为实际注销日期(修改
日期方法参照《考核软件使用手册》114页),并在考核软件中补录相关内容。
初始化后,发现以前的注销户又变成了正常户,原因是这些户的注销信息不完善,
没有被初始化。解决这个问题,先将这些户在征管软件中再次正常注销,然后修改注销
时间(对应a-zxd-jsp 表中的lrrq)。
第六步:按“登记岗位日常操作规程”规定的方法,录入经过履行停业手续的、处
于停业期的纳税户停业信息。
第七步:录入经批准的“不单独纳税户”、“筹建户”和“重点户”(操作模块:
考核软件- 申报率- 入库率)。
第八步:逐户核对修改一般纳税人的留抵税额和尚未抵扣的期初进项税款。
第九步:录入经核实的预征税款,未核减应征税款的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税款(操
作模块:通过“手工审票”的方式录入征管软件“无核定征收各税”)。
录入时注意:为便于核实,预征开具完税证的录入完税证号,申报日期为税票开具
时期,税款所属时期录入实际税款所属时期;如一张税票有部分税款已抵减,抵减部分
在考核软件“预缴税款统计表”中录入抵顶,录入时期为实际的抵减日期。
未核减应征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税款(个体及未纳入征管软件管理的纳税
户代开不必录入,操作模块:考核软件- 初始化录入- ‘预缴税款初始化录入’)。
第十步:录入经核实过的欠税。录入时必须选择“确认性质”,以便确定是哪种
“欠税”(以前年度欠税,还是本年度欠税);欠缴日期录入必须准确,否则补缴欠税
时,计算的滞纳金不准确(操作模块:考核软件- 初始化录入- “欠税初始化录入”)。
第十一步:正式运行月份的1日,录入有关部门批准的缓缴税款(操作模块:征管
软件- 申报征收- “延期缴纳”)。
第十二步:录入稽查局查补税款初始化统计表(操作模块:考核软件- 初始化录入
- “稽查局查补税款初始化统计表”)。包括以前年度查补尚未入库的年初余额,本年
所有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包括未入库部分)。
第十三步:修改完毕后,利用监控软件和考核软件中登记库完整性按钮检测,检测
征管数据库的数据一致性,若发现错误再修改。
四、县级局数据库设置问题
县级局数据库设在县级局机关。县级局机关与办税服务厅不同址办公的,可根据需
要适当提高从办税服务厅到县级局机关的网络带宽。
县级局必须使用全省统一的标准数据库,并按时升级。
五、征管软件、征管质量考核软件、多元化申报软件的安装及设置
(一)检查软件是否安装并已做好升级。
各岗位均安装好征管软件。
与县级局不同址办公的税务所,不再安装征管质量考核软件,县级局征管质量考核
软件只限安装在登记岗位和申报岗位(申报岗位只限办税服务厅一人)。
多元化申报软件安装在登记岗位和申报征收岗位(申报征收岗位只限一人),税务
所只安装查询模块,多元化申报软件委托信用社代收税款部分可以安装在税务所。由县
级局的登记岗位负责多元化申报基本信息转入、录入、修改和数据提取,申报征收负责
报税信息的接收、税票打印(不包括完税证)、办理入库手续。
(二)配置文件pb.ini修改
将pb.ini中ServerName修改为数据库服务器的IP地址,来连接数据库。
(三)操作人员的功能权限的设置
明确各岗位(登记岗位、申报接收岗位、软件维护岗位、稽查岗位、计会统岗位、
县局领导)的操作人员,使用分别使用考核软件和征管软件中的功能模块划分进行设置。
具体设置如下:
1. 考核软件功能权限划分:
登记岗位:抽查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非正常户管理、迁入迁出登记表、停
业户管理、不单独纳税户认定、筹建户认定。
申报接收岗位:欠税初始化录入表、预缴税款初始化录入表、预缴税款统计表、零
散税收统计表、零散税收登记台账、委托代征统计表、委托代征登记台帐、税务所日常
稽查统计表。
稽查岗位:其他行为应罚未罚抽查统计表、稽查局查补税款初始化录入、查补税款
统计表、抵顶稽查调帐。
2. 征管软件功能权限划分:
登记岗位:登记模块、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停复业登记、打印登记证、
查询报表、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审批、代征代扣审批、双定户核定、企业纳税核定、
延期缴纳核定。
申报接收岗位:申报征收、延期申报核定、期初进项留抵核定、一般纳税人征收、
企业所得税征收、双定户申报、其他征收、上解消号、作废申报征收、完税证自收汇总。
计会统岗位:计会统、重点户认定
软件维护岗位:通讯、维护模块。
注意:考核软件申报征收岗位权限,只在县级局办税服务厅一名申报征收岗位人员
中设置。
六、其他问题
(一)自收汇总问题
存在的问题:数据库集中到县局后,办税服务厅与税务所如果都开具完税证,自收
汇总时所有完税证就统计在一起,只能形成分科所的,不能形成分纳税人类型的汇总缴
款书,这样不利于核对。
解决办法:
完税证汇总功能权限只指定办税服务厅专人负责,定时统计。税务所定时通过查询
模块进行核对,使用“重打税票”模块进行打印。要使用下面三种模式之一。
第一种:只有在办税服务厅才可以开具完税证,在其他各所只开具通用缴款书。
第二种:鉴于一般纳税人比较正规,在办税服务厅开具通用缴款书,在其他各所才
可以开具完税证。
第三种:都开具机用完税证,如果各所纳税户有在办税服务厅缴款的情况,需在办
税服务厅使用“双定户征收”模块开完税证时,选择界面上自收汇总标志“收现金汇总
时单开缴款书”。
(二)使用征管软件IC卡售票问题
发票数据库目前不能合并,操作方式及数据库设置按旧模式不变。如有登记户的变
更要及时更改发票库。(下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