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冀国税函[2004]232号颁布时间:2004-04-27
2004年4月27日 冀国税函[2004]232号
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
(秦国税发[2004]53号)收悉。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是于2000
年7月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49334万元,注册资本35075万元,主
要生产销售各类食用植物油、粮食及相关产品的深加工、属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
录》中鼓励类项目。该企业2003年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金额40085921. 21
元(不含应退的增值税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
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税发[
2000]90号)的规定,同意该企业2003年购买的国产设备投资
40085921. 21元的40%即16034368. 48元,可从2003年比
2002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不足抵免的可以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长不得
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