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冀国税函[2004]198号颁布时间:2004-04-13

     2004年4月13日 冀国税函[2004]198号 秦皇岛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 (秦国税发[2004]51号)收悉。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是于2003 年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注册资本1700万美元,主要经 营粮食的筛选、深加工、属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该企业20 03年购买国产设备投资金额64833500. 52元,扣除按规定应退的增值税 623662元可抵免企业所得税投资额64209838. 52元。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税字[2000]49号)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 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90号)的规定,同意该公司 2003年购买的国产设备投资64209838. 52元的40%即 25683935. 41元,可从2003年比2002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不足抵免的可以延续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