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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3]71号颁布时间:2003-02-27

     2003年2月27日 冀国税函[2003]7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0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全省涉外 企业税收征管情况,省局对我省200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汇算清缴工作,是对企业所得税日常征管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 政策性强,征管难度大,总局下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管理 办法和工作规程,对外资企业汇算清缴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国税涉外机构要引 起高度重视,各市要有一位主管局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成立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 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按照新下发的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制定出具 体详尽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把汇算清缴工作做好。汇缴期内,对汇 缴对象、汇缴工作具体内容,按照汇缴工作程序的安排要求,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和 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把每项工作都做深做细,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 并通过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广大涉外税务干部的政策业务素质和征管水平。 二、明确法律责任。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各种资料的审核和报表的数字准确是 整个汇算清缴工作的关键所在,各地在进行政策宣传辅导的同时,一定要向纳税人明确 税企双方责任和义务,发现虚假的申报情况,严格按规定处理。税政、管理、稽查等职 能部门都要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保证各级汇总的数字真实、准 确、可用,如果是上一年度的责任问题,也应有相应的处理意见,决不能不了了之。 三、做好审核评税工作。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市要作出计划安排做好审核评税 工作。根据纳税人报送的各种税收资料以及日常掌握的各种税收征管资料,运用一定的 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在2002年度的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 综合评定。通过对纳税资料的审核、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纳税申报的错误和异常申报 现象。各市请于7月30日前将审核评税情况(包括审核户数、审核方法、审核中发现 的主要问题、处理结果等)报送省局。 四、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总结。汇算清缴工作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结束后,各市要 按照总局对汇算清缴工作总结阶段的各项要求做好工作总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是对涉外企业征管工作的一个总体检验,既检查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又是完成收任务一 个不可缺少的工作环节,在这样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中,各市既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又要实事求实的搞好总结。工作总结要求的基本内容较多,各市一定严格按规定要求逐 项进行总结分析。总结报告中所需报表由各市自行印制。 五、报送时间。各市国税局2002年度“汇算清缴工作报告”和“汇总数据”请 于2003年6月30日前上报省局涉外处(网上传输日期有效)。 有关报表的修改涉及软件使用,在报送过程中易发生问题,请各市加强与省局的联 系,以保证报表的报送时间和报送质量。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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