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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冀地税发[2004]4号颁布时间:2004-01-17

     2004年1月17日 冀地税发[2004]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纳税服 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指示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要求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要求。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 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 务措施的总称。规范,是建立统一的纳税服务工作内容和程序;全面,是为纳税人提供 全程、全方位的涉税服务,建设服务型地税机关;便捷,是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快捷、 高效、优良的涉税服务;经济,是指最大限度地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纳税服务是《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 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因此,纳税服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 紧围绕发展经济这个第一要务,以“依法行政,依法服务”以及“法治、公平、文明、 效率”为根本出发点,坚持“科学管理加优质服务”的方向,本着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注重实效、规范发展的思路,创新纳税服务手段,优化纳税服务方式,提升纳税服务水 平,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营造公正、公平、法制、有序的良好税收环境,切实 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积极作用。 (二)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发展经济这个主题,以提高地税干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 平为基础,以信息化为依托,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服务 型地税机关,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优质高效服务, 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和提 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堵塞税收漏洞,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二、主要内容 (一)公开办税事项。各级地税机关要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其具体内容 是: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公开稽查 工作规程;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受理纳 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为提高透明度和公开度,各 级地税机关要将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在各办税服务厅和税收网站公开,并利用电 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广大纳税人公布。 (二)定期征询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意见。各级地税机关要将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置 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建立与纳税人畅通的联系渠道,采取定期调查、 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询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以此 促进地税机关更好地做好各项纳税服务工作。定期征询意见工作,各市、县(市、区) 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三)简化办税程序。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税收业务工作规程》,严格 按照《税收业务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按照方便纳税 人的原则,纳税人到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一律在办税服务厅办理。同时,各级地税 机关要进一步探索简化办税程序的途径和方法,优化办税手段,精简表证单书,最大限 度地简化办税程序。 (四)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要在现有办税服务厅的硬件基础上,加强软件建设, 使之功能齐全、服务便捷。要在办税服务厅常备各种纳税指南和宣传手册,有条件的市、 县(市、区)局要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设备,方便纳税人随时 查阅办税流程、涉税知识、新税收政策等内容;要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纳税 人进厅办税,第一个接洽人员必须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凡 纳税人进厅办理涉税事项,必须按照《税收业务工作规程》中规定或公开承诺的时间限 时办结。为全面推动纳税服务工作,按照冀地税函〔1997〕193号文件要求,继 续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最佳办税服务厅评选活动,同时开展评选纳税服务标兵活动。对 评选为最佳办税服务厅的单位和纳税服务标兵,由省局通报表彰,颁发牌匾和荣誉证书。 各个办税服务厅要在每季度组织评选一次流动纳税服务标兵活动,由办税服务厅人员和 纳税人共同评议,每次评出1至2名,并制作纳税服务标兵标签,摆放在其明显位置。 (五)推行多种申报缴税方式。要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以及现代金融支付结算方 式的发展,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对“双定户”继续推行“税银联网、委 托代缴”、简易申报的申报纳税方式;对小额纳税人要认真贯彻落实简并征期的办法, 降低纳税成本;积极试行网上申报等便捷、高效的申报纳税方式;探索纳税人、地税机 关、银行和国库联网的缴税方式;根据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广使用支票、 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最大限度为纳税人提供多种便捷经济的办税途径。 (六)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税收减免的 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好购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下岗职工再就业、发展高新技术 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福利企业等方面的减免税政策,做到依法减免,充分发挥税收 优惠支持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使广大纳税人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七)实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建 立国地税联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审委员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要坚持依法、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评定结果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 会公布。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不同方式的管理服务措施,使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工作真正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有效激励机制。 (八)统筹规划“12366”纳税服务热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筹规划 “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规定,统一呼叫中心代号,逐步开展“12366”纳税 服务热线工作,通过“12366”热线电话,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在纳税服务、法规 咨询、纳税申报、税务公告、检举申诉、案件查处曝光及征询纳税人意见等方面发挥积 极作用。 (九)规划河北地税外网网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渐整合内外部资源,不断 完善网站办税服务功能,逐步建成“网上河北地税局”,形成面向公众开放的服务平台, 向所有纳税人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纳税服务,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 三、实施步骤 (一)2004年认真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诚恳征询纳税人及社会各界 意见,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及表证单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抓好办税服务厅建设,继 续推行多种申报纳税方式,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同时 开展“12366”人工座席纳税服务热线试点工作和着手规划建设河北地税外网网站。 其中,省局重点抓好两个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邢台、承德两市局纳 税信用等级评定试点工作;廊坊市局“12366”人工座席纳税服务热线试点工作; 规划建设河北地税外网网站。各市局要重点抓好一个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示范点的创 建工作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试点等工作。 (二)2005年至2006年,在继续推行“税银联网、委托代缴”、简易申报、 简并征期、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纳税方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等便捷、高效的 申报纳税方式,并积极探索纳税人、地税机关、银行和国库联网的缴税方式。同时逐步 开通“12366”人工和自动纳税服务热线,进一步推动河北地税外网网站建设。 (三)从2007年开始,在全面提高地税干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加 快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快开通全省“12366”人工和自动纳税服务热线,完善河北 地税外网网站服务功能,逐步建成“网上河北地税局”,形成面向公众开放的服务平台。 四、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地税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必要 性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纳税服务是《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为纳税人 提供公平、公开、公正、高效的税收环境,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的具体措施,是贯彻落实《征管法》,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现代税收 征管新格局的基础环节,是税收征管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树立良好税务形象的有效 途径。全体地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服务经济 发展为己任,结合实际,统一思想,强化宣传,全员发动,规范执法行为,更新服务理 念,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要把纳税服务工作作为实现依法治税、从 严治队,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促进基层工作上水平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局工作的重 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 抓,要全员动员,人人参与,上下形成合力,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增加服务投 入,将纳税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全年预算,每年都要拿出专项资金,用于纳税服务工作的 宣传、培训、创建等活动的支出,购置必要的服务设施与设备,确保纳税服务工作顺利 开展。 (三)正确处理两个关系。首先要正确处理纳税服务和依法治税的关系。搞好纳税 服务,必须坚持依法治税原则,要始终把为国聚财、依法征收放在第一位。要把优化纳 税服务工作贯彻到依法治税、加强征管的每一个环节,坚持依法提供服务,带动全社会 依法诚信纳税;其次要正确处理纳税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纳税服务将精神文明 建设范畴的文明征税、礼貌待人等与税收征管业务、行政执法形成了一个整体,要结合 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认真抓好纳税服务工作。 (四)明确工作职责。纳税服务工作由征管部门牵头,教育、监察、信息中心等有 关部门配合。各级征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并统筹组织协调开展纳税服务工作,以保证 纳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为:拟定纳税服务工作制度和办法;负责对纳税 人税收法规辅导、咨询的指导工作;推广应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推广多元 化申报纳税方式;组织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指导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工作; 检查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纳税服务的行政行为等。评选最佳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标兵 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纪检 监察部门负责。开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规划建设河北地税外网网站工作, 拟定业务需求方案由征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助;技术实现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由信 息中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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