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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3]201号颁布时间:2003-09-30

     2003年9月30日 冀地税函[2003]20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 发[2003]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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