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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3]56号颁布时间:2003-10-20

     2003年10月20日 冀财税[2003]56号 各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 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政策促进作 用。 附件: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 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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