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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案件在刑事审判期间是否中止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2]54号颁布时间:2002-03-28

     2002年3月29日 冀地税函[2002]5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案件在刑事审判期间是否中止税务行政复议问题的批 复》(国税函[2002]130号)转发给你们,请比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案件在刑事审判期间是否中止税务行政复议问题 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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