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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2]222号颁布时间:2002-10-30

     2002年10月29日 冀地税函[2002]22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 知》 (国税发[2002]1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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