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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2]272号颁布时间:2002-12-23

     2002年12月23日 冀地税函[2002]272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2002]15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文中要求使用的文书《调库通知书》,我省决定使用《收入更正通知单》代替,具体 格式及使用说明详见《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表证单书》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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