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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冀国税二发[1997]11号颁布时间:1997-01-24

     1997年1月24日 冀国税二发[1997]11号    唐山、秦皇岛、沧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 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6]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缴 1994、1995 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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