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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

冀国税二发[1997]46号颁布时间:1997-05-20

     1997年5月20日 冀国税二发[1997]46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商字[19 97]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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