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10日 冀国税外发[1995]9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税发[1995]0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问
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贯彻执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了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工作,摸清企业出口退税数额的底数,以便对全
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计划作出统筹安排,请各地抓紧时间进行调查统计,填写《
新办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情况统计表》(附后),于3月25日以前报省国税局涉
外处。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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