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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税务登记证收费和税务发票工本费收支统计年报表》的通知

冀国税征发[1997]1号颁布时间:1997-02-14

     1997年2月14日 冀国税征发[1997]1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税务登记证收费和税务发票工本费收支统计年报表》 的通知(国税函[1997]1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报表内容如实填报, 并于1997年2月28日前报省局征管处。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税务登记证收费和税务发票工本费收支统计年报表》 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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