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7日 冀国税函[2001]425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析认证系统、稽核系统提供有问题发票选票准确率的
通知》(国税函[2001]9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项工作由稽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分析认证系统、稽核系统提供发
票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并将有关情况和汇总的“12月份认证
系统、稽核系统有问题发票协查结果情况分析一览表(附表请从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工
程支持网站‘130.9.1.248’下载)”于12月29日前以电子文件上传
省局。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分析认证系统、稽核系统提供有问题发票选票准确率的通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