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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1]208号颁布时间:2001-12-03

     2001年12月3日 冀国税发[2001]208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有关指示精神,我 省国税系统从6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以深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商贸企业 增值税专项检查、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和清理税收违规文件为重点 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省共对15368户纳税人实施了 检查,其中发现有问题的3748户,查补税款14287万元。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税收秩序远未得到根本改善, 一些长期干扰税收秩序的问题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各市整顿和规范税收秩 序工作开展也不平衡,还存在薄弱环节;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主要形式的偷税行 为不断发生,团伙化、智能化作安趋势明显;税务机关内部管理还存在漏洞,税收管 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少数税务干部失职渎职、甚至执法犯法现象时有发生。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出通知,对今后一个时期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工作 提出了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和第三次全国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两个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下阶段整顿和 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长远规划,密切配合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决非一朝一夕之事。各级国税局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总结前阶段的工作,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在 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的基础上,对今后整顿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要认 真研究,长远规划,统筹安排。尤其要将前阶段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税收秩序比较 混乱的地区列为工作重点,以市国税局为主,组织力量,查深查透,集中整治。各市 近期要将明年整顿工作的重点上报省局。各单位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要 真正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业务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工作 上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二、继续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活动,深入开展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一)对骗取出口退税活动要形成严打态势,并积极采取措施,从根本上防范骗 取出口退税。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一是要认真搞好葆祥公司骗税案的发票协查工作。 各市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协 查任务;二是各市局要按照省局要求,在建立健全机构的同时,尽快充实人员。要严 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进一步加大计算机审核、审批出口退税工作力度, 逐步建立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内部岗位之间既相互制约,又密切协作的工作制度,严防 骗取出口退税问题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增值税各项检查工作。一是要继续开展商贸企业增值税专项检查。 在为期3个月的商贸企业增值税专项检查中,全省共对14683户商贸企业(一般 纳税人)实施了检查,其中有问题3232户,查补增值税11818万元,滞纳金 186万元,罚款985万元,合计12989万元。从各市反馈的情况看,效果是 好的;但是,还存在查的不深、不透等问题。有的单位没有按照省局规定对全部商贸 企业(一般纳税人)实施检查,有不少漏查户;有的单位对查处的案件处罚力度不够、 查补的税款部分没有入库。各市要在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查漏补遗,凡上 次没有检查的商贸企业,都要进行检查。已经查完的要加大税款入库进度,入库率要 达到100%;二是要全面开展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附后)。 此项工作由省局流转税处牵头组织实施,稽查局配合。各市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布置, 切实抓好落实。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严密组织,深入开展。既要不留死角,又要查 深查透。检查中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对发现的问题,该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应处罚 的要坚决处罚。同时要认真查找原因,深刻总结,研究对策,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制 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要开展对大型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的税收专项检查。此项 工作由省局征管处拟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稽查配合。各级国税局要提高认识,统一步 调,紧紧依靠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检查中要加大惩处力度,注意发现税 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应制度,争取在短期内取得较大成效。   三、严厉查处涉税大案要案   通过开展商贸企业增值税专项检查,暴露出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虚开或接受虚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问题比较严重,说明伪造、倒卖和虚开专用发票仍然是当前重大涉税违 法犯罪活动的主要方式,必须给予严厉打击。针对当前虚开专用发票案件呈现团伙性、 流动性、网络化和利用防伪税控系统作案等新特点,各级国税局要认真研究,采取应 对措施。在严厉打击虚开专用发票犯罪分子的同时,要加强受票单位的检查,严惩 “蓄意”、“恶意”受票者。要重视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针对增值税发票犯 罪所固有的链条性,重点查处“案中案”、“系列案”、“连环案”,逐个环节,查 深查透,搞清犯罪链条和网络,加以彻底摧毁。工作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 构成移送条件的案件不能简单移送了事,要与司法机关大力配合,直至查清全案、挽 回损失和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严肃认真清理税收违规文件   在前阶段清理工作中,大部分单位没有发现税收违规文件,总的情况是好的。 12月,各市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搞一次回头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统一税 法、加强征管的重要性,年底前要坚决纠正税改以来各类税收违规文件,具体工作由 法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局将对这项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对清理不力,拒不纠正甚 至继续出台违规文件的单位,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税收征收管理   前不久,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第3次电视电话会议,把强 化税收征管作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核心是堵塞漏洞,加强征 管。建设一支过硬的税收执法队伍,是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保证。要通过教育培训、 整顿执法队伍,强化对基层征收单位的管理和监督。要针对前阶段工作中暴露出来的 问题,研究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措施,完善各项制度。   六、大力开展税务作风整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税务作风整顿的要求,省局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以落 实岗位责任、开展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以加强管理和规范执法为重点,以加强工作 责任心为目标的税务干部队伍作风整顿。要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 精神,把税务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新的着力点。开展税务作风整顿 要把思想作风建设放在首位,要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工作的核心。具体由监察、教育 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国税局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通过整顿作风, 力求达到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各种不良作风和违法犯 罪,努力造就一支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   七、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省局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舆论宣传工作,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大整顿和规范 税收秩序宣传报道力度的实施方案》(冀国税函[2001]372号),请认真组 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八、关于情况反馈问题   上述各项检查和税务作风整顿工作都要在2002年3月底前完成,各市在搞好 检查和整顿工作的基础上要认真进行总结,2002年1月1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 上报省局有关部门,同时报送省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查局)。 4月1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   前阶段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中,大部分市上报情况比较及时,但也有少数单 位没有按时上报,个别单位报告质量较低,报表逻辑混乱。各市要重视这方面的工作, 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对报告制度作如下调整:从12月份 开始,每月25日上报一次整顿工作情况,同时报送有关报表(详见附件1-3)。上 报方式仍采用盯FTP广域网传输(各市上报\稽查局\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电 子表格样式随后从网上发给各市(省局下传\稽查局\整顿税收秩序报表),请注意 下载,每月上报时在此电子表格中找到本市表格,把有关数据填写后与文字报告一同 传送上报,不得另行绘制表格。原上报规定和报表同时废止,其有关数字过渡到新报 表中。 附件1: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2: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中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3:查处税收违规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4: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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