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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0]57号颁布时间:2000-03-31

     2000年3月31日 冀国税发[2000]57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 发[2000]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 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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