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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关于铁路运输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共享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财预[2002]108号颁布时间:2002-12-16

     2002年12月16日 冀财预[2002]108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   现将《财政部关于铁路运输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共享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 [2002]5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铁路运输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共享有关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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