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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反避税工作的通知

冀地税外函[2000]11号颁布时间:2000-06-29

     2000年6月29日 冀地税外函[2000]1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涉外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跨国纳税人,特别是外商投资企 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监控,现将2000年反避税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切实贯彻执行“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反避税工 作方针。按照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 98]25号)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定》(国税发[1998]59 号)的具体部署和操作要求,从抓基础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反避税工作 的质量和效益。   二、各市要结合涉外税收日常检查,立足涉外税收管理现状和所管税种,对反避 税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当前应抓住外籍个人所得税和外国企业税收中 存在的避税问题,有重点地,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源的全面调查,以点带面,力求有所 突破。   三、各市应在年度终了后,写出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落实情况、主要问题, 以及下一步管理措施和建议。年度反避税工作总结报告、年度税务检查总结报告及反 避税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01年1月15日前,上报省局涉外处。   附表:反避税工作情况统计表(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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