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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制河北省水路客运专用发票的通知

冀地税征函[1998]15号 颁布时间:1998-06-11

     1998年6月11日 冀地税征函[1998]15号 河北省航运管理局:   你局《关于印制河北省水路客运专用发票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使用 由省地税局统一监制的“河北省水路客运专用发票”(票样附后)。此票的印制、领、 购、使用仍依照《河北省交通运输专用发票管理暂行规定》(冀地税发[1996] 6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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