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冀地税函[1998]188号颁布时间:1998-08-31
1998年8月31日 冀地税函[1998]18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即国税发[1998]10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今年省局下发的
《关于开展1998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冀地税发[1998]68号
)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在今后不断规范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工作规程。今年检
查结束后,各市要按省局安排的时间及时向省局报送专项检查总结和专项检查汇总表。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
发[1998]109号)(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