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字[1997]20号颁布时间:1997-03-28
1997年3月28日 冀财税字[1997]20号
各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
行企业所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1997年3月10日 财税字[1997]38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