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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3]第18号颁布时间:2003-06-06

     2003年6月6日 津地税所[2003]第18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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