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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3]第46号颁布时间:2003-03-18

     2003年3月18日 津国税所[2003]第46号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 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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