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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员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2]132号颁布时间:2002-12-05

     2002年12月5日 津国税所[2002]132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 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2]9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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