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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社会福利企业变更经营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国税流[2002]58号颁布时间:2002-11-20

     2002年11月20日 津国税流[2002]58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为了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经市局研究,对社会福利企业发生主管部门、法 人代表、经营范围、注册地点、残疾人员、扩建、合并、分立等所有变更事项,均改 由社会福利企业报主管区、县国家税务局审批,不再上报市局审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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