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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津地税流[2002]9号颁布时间:2002-06-24

     2002年6月24日 津地税流[2002]9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近接部分银行及税务部门反映,要求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 题给予明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01]245号)第三条的规定,免征 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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