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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0]131号颁布时间:2000-12-12

     2000年12月12日 津国税所[2000]131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0]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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