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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颁布时间:1997-07-24

        1997年7月24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市 长 张立昌 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对市人民政府1980年以来制定 的和发布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了清理。清理中发现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的所调整的经济和社会法律关系已发生 变化;有的所规范的阶段性工作已经结束;有的已被新的规范所代替。为此,经市人 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第一批先行废止150件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附: 决定废止的150件市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摘录有关财税文件目录——编者注) 1、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 规定》的通知   津政发[1980]44号 2、批转市经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 几个问 题的请示》   津政发[1980]18号 3、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严格财政管理制止乱开减收增支口子的报告 的通知 》的通知   津政发[1982]87号 4、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财务检查情况和今 后意见 的报告的通知〉的意见》   津政发[1982]108号 5、转发市财政局、市文联、市文化局拟订的《关于文艺创作人员深入生活差旅费 开支和 生活补助的暂行办法》   津政办发[1982]110号 6、批转市财委《关于我市商业企业调整国家对企业经营责任制的几点意见》、 《关于改 进我市市属国营商业企业奖励、提成工资和计件工资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1982]118号 7、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市区各单位参加引滦输水明渠土方工程施工义务劳动中有 关财务 开支问题的意见》   津政发[1982]127号 8、批转发市财政局、建设银行市分行《关于统一地方各种技措性贷款办法的请示》   津政发[1982]62号 9、批转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市属国营工业企业一九八二年扩大实行全额 利润留 成办法的请示》   津政发[1982]17号 10、批转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在市区医院实行两种医疗收费办法的报告》   津政发[1983]12号 11、关于颁发《天津市〈牲畜交易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津政发[1983]80号 12、批转市经委、市财政局《有关专有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审批程序的 请示》   津政发[1984]28号 13、批转市农委、财政局、教育局拟定的《贯彻〈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办学经费 的通知〉的实施办法》   津政发[1985]146号 14、批转市科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科技咨询服务收支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津政发[1986]91号 15、印发全国控办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违反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规定的处理暂 行办法 》的通告   津政办发[1988]4号 16、批转市计生委、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局《关于实行计划生育手术费“按比 例包干”的意见》   津政发[1990]145号 17、批转市税务局拟订的《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津政发[199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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