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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所得税入库标志章的通知

地税计[1997]11号颁布时间:1997-07-25

     1997年7月25日 地税计[1997]11号 财税管理一处、二处、三处: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修改地方金库预算收入日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 [1997]55号),结合目前对原财税管理一、二处进行的机构分工调整,为了 便于正确划分所得税预算收入科目,保证税款的及时准确入库,市局决定自1997 年8月1日起启用带有行业类别(工业、商业、粮食、其他或股份制)的财税管理一 处、三处所得税入库标志章(式样见附件),原各财税管理处所用所得税入库标志章 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财税管理一处、三处所得税入库标志章样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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