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所得税入库标志章的通知
地税计[1997]11号颁布时间:1997-07-25
1997年7月25日 地税计[1997]11号
财税管理一处、二处、三处: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修改地方金库预算收入日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
[1997]55号),结合目前对原财税管理一、二处进行的机构分工调整,为了
便于正确划分所得税预算收入科目,保证税款的及时准确入库,市局决定自1997
年8月1日起启用带有行业类别(工业、商业、粮食、其他或股份制)的财税管理一
处、三处所得税入库标志章(式样见附件),原各财税管理处所用所得税入库标志章
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财税管理一处、三处所得税入库标志章样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