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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财税二[2000]13号颁布时间:2000-04-26

     2000年4月26日 财税二[2000]13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2000年3月29日 国税发[2000]60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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