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征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流[2000]16号颁布时间:2000-04-06
2000年4月6日 津国税流[2000]16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
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征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
000]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子出版物属于软件征税范围的通知(2000年3月
7日 国税函[2000]168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