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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屠宰税摊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

地税三[1997]7号颁布时间:1970-01-01

     地税三[1997]7号 天津市各地方分局、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屠宰税摊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税发[1 997]90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请将1995年以来本地区屠宰税征    收情况和这次检查清理情况及措施,书面分别报送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 报送时间为1997年8月30日前,9月初市国税局要派员联合进行检查验收。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屠宰税摊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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