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天津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江苏省查获1993年五年期假国库券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财综[1997]56号颁布时间:1970-01-01

     财综[1997]56号 各区县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江苏省查获1993年五年期假国库券情况的通报》(财国券 字[1997]49号)转发给你们,请我市各国债服务部在今后国债业务中, 注意防止误收、误兑假券。若发现假券,应立即报市财政局综合处,并通知当地 公安部门。   附件:关于江苏省查获1993年五年期假国库券的通报。 附:财政部关于江苏省查获1993年五年期假国库券情况的通报(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