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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地税二[1999]9号颁布时间:1999-06-25

     地税二[1999]9号 各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发批复》(国税 函[1998]7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的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 98]738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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