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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京财税[2015]480号颁布时间:2015-04-21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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