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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9]108号颁布时间:2009-03-27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13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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