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所、稽查局: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九批)的通知》(京财税〔2007〕332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京财税〔2007〕3325号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九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名单(第十九批)的通知》(
财税〔2007〕15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