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税[2005]2094号颁布时间:2005-11-14
朝阳区、顺义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美国驻华使馆购买馆员住宅免征契税的通知》(财税函[2005]L6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美国驻华使馆购买馆员住宅免征契税的通知
2005年10月8日 财税函[2005]160号
北京市财农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确定的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五条第 (三)款的规定,对美国驻华大使馆在北京顺义区御京花园别墅区所购的12套馆员住宅兔征契税。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