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和了解项目开展情况的通知

京发改[2006]701号颁布时间:2006-05-16

  为了解我市目前CDM项目开发的信息,加强CDM项目的管理,支持企业广泛开展CDM项目活动,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各有关单位报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展情况的函》,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拟开展的CDM项目,并了解已经开展的CDM项目情况。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征集到的项目信息,以及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资金资助的情况选择一批合适的项目,帮助企业编写项目设计文件(PDD),并协助寻找减排量购买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择的领域 
  (一)己二酸和硝酸制造厂N2O分解消除; 
  (二)HFC-23分解; 
  (三)发电或供热: 
  1.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包括风力发电、小型水力发 
电、生物质发电等; 
  2.天然气替代燃煤燃油发电或供热; 
  3.工业废热回收利用; 
  (四)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垃圾焚烧发电; 
  (五)焦厂焦炉煤气回收利用; 
  (六)其他提高能效的项目。 
二、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将此信息通知到辖区内重点企业,并于2006年5月29日(星期一)前,将拟开展和(或)已经开展的CDM项目信息分别按照附件1和附件2的内容要求,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联 系 人: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慕颖 
  联系电话:66415588-1131,传真:66415776 
  E-MAIL:MUYING@BJPC.GOV.CN 

附件1:拟开展的CDM项目信息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 
2、实施单位 
3、项目内容简要介绍(包括项目地点、主要工艺流程、项目建议书与工程可研批复情况、工程总投资等) 
4、联系人信息(电话、地址、传真、E-MAIL) 

附件2:已经开展的CDM项目信息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 
2、项目实施单位 
3、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技术支持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名称 
4、减排量购买方名称 
5、项目减排量信息 
6、项目内容简要介绍(包括项目地点、工艺流程、投资规模、筹资情况等) 
7、项目进展情况(包括是否签署购买协议及意向价格、是否开始进行核证、项目建议书与工程可研批复情况、环评批复情况、项目施工建设情况等) 
8、联系人信息(电话、地址、传真、E-MAIL)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