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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外交人员使用旧版普通发票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5]403号颁布时间:2005-07-05

2005年7月5日 京国税函[2005]403号 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外交人员使用旧版普通发票退税问题 的批复》(国税函[2005]61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外交人员使用旧版普通发票退税问题的批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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