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5]226号颁布时间:2005-05-11

     2005年5月11日 京地税企[2005]226号   海淀区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 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6号)转发给你们,涉及 你局管辖企业三户,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合并 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